时间:2021/4/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临汾迪派文化传播公司旗下   《尧都区建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建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年8月29日,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为切实加强全区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8?29”重要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尧区安发〔〕6号文件要求,通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辨识安全风险,查出安全隐患,全面整改闭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密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同时,深入查找我区建筑领域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空档和盲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建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领导,区政府特成立领导组。

  组长:郭忠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尚润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社会网格化中心主任

  王洪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李军区政府办督查室主任

  郭方学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正平区教科局局长

  曹林峰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史红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席新红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洪锁担任,成员由区自然资源局、区教科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整治重点

  (一)排查整治农村住房安全建设。1.对辖区内农村住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逐院建立住房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全面掌握农村住房安全情况,分门别类整改;2.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擅自改建扩建加层、违规装修和违法违规建房等进行重点排查;3.对全区农村村民宅基地、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排查整治。4.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并通过组织动员乡镇、村委及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做好农房建设安全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建房的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1、4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2区自然资源局;3区农业农村局

  (二)排查城镇房屋建筑。1.组织相关部门排查城镇老旧房屋、直管公房等原有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2.重点排查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3.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认真组织排查,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1、2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3区自然资源局(城市规划区平方公里以内由区自然能源局协调市自然能源局)

  (三)排查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房屋。1.排查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房屋,用于办公、经营性使用(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庆典、地窖、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建筑安全;2.排查学校、医院及服务其各类办公场所等房屋建筑安全。3.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进行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责任单位: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区教科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3涉及各有关单位

  (四)排查小区公共设施。1.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主动排查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安全隐患;2.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排查建筑消防隐患。1.排查在建工程消防手续办理情况,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施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或者抽查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入使用;2.与消防部门配合,积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全面排查;3.及时排查电动车违规停放、随意充电等现象隐患。

  责任单位:1区住建局;2、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排查建筑外墙保温。1.对新建建筑施工节能保温材料进行认真排查,严格质量标准;2.对小区既有居住建筑外墙保温进行排查,杜绝外墙保温系统空鼓、开裂、脱落和火灾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1区住建局;2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排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1.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发包、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2.聚焦“四无”建设(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八)排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1.对手续齐全的在建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设行为进行认真排查;2.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住建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各乡镇以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村建房施工队的资质管理,严格农村建房标准,确保房屋使用安全。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对非法违法建筑,一律立即予以关停并依法拆除;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至9月30日)。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要采取走访摸排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房屋建筑、人员聚集场所及经营性建筑进行检查,覆盖面达到%。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业主认真整改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督查整改到位;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到位并及时上报。

  (二)督查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督导检查。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区安委办联合成立7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倒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抓好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知责领责,明确自己的安全监管职责,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履行监管责任。要按照“三个必管”和属地监管原则,要充分认识建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对辖区建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的检查,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区安委会督查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有效准确开展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在建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建筑领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联系人:侯仙刚

  联系

  联系邮箱:ydqzja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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