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洪洞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年10月1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晋政地字〔〕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公顷。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

洪洞县二0一九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村庄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涉及大槐树镇和赵城镇2个乡镇4个村,具体为:

大槐树镇南营村和后坡底村土地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公顷;

赵城镇南关村和磨头村土地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公顷。

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赔偿费标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60号)文件进行补偿。

四、征地补偿内容以县自然资源局在实际征收赔付时调查结果为准。

五、用地单位要依法用地,按时缴纳各种税费和承担批复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义务;被征地单位要按要求清理地上附着物,并按时交付土地,保证施工正常进行,被征地一经交付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施工。

洪洞县人民政府

年10月30日









































老牌白癜风专家会诊
白癜风专家会诊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