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5/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从8月5日到10月10日,洪洞县公安局集中开展以“防事故、整秩序、保大庆”为主题的百日‘围猎’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查严打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以彻底扭转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百日“围猎”行动第十四批黑名单曝光

因醉驾被处理人员

编号:01

姓名:徐涛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年8月19日

处理结果: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洪洞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因酒驾被处罚人员

编号:01

姓名:李宾宾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年8月19日

处罚结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出,依法予以其记12分,罚款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编号:02

姓名:刘晓东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年8月19日

处罚结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出,依法予以其记12分,罚款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编号:03

姓名:白庆庆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年8月19日

处罚结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出,依法予以其记12分,罚款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编号:04

姓名:刘林虎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年8月19日

处罚结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出,依法予以其记12分,罚款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因无证驾驶被处罚人员

编号:01

姓名:范晨选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年8月17日

处罚结果: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依法予以罚款元的处罚。

编号:02

姓名:张东平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年8月17日

处罚结果: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依法予以罚款元的处罚。

编号:03

姓名:刘建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年8月17日

处罚结果: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依法予以罚款元的处罚。

其他违法人员名单:

范芹芹,身份证号:***

张嘉诚,身份证号:***

陈晓虎,身份证号:***

薛元平,身份证号:***

张国强,身份证号:***

赵安春,身份证号:***X

郝兰锁,身份证号:***

曹龙海,身份证号:***

张全娃,身份证号:***

刘朋飞,身份证号:***

来源:洪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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