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近期以来,我大队不断接到以托关系为机动车选靓号、驾驶人考试包过等为借口,在社会面大肆敛财的群众举报,为公安交警业务窗口单位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执法形象,我大队组织专门警力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核实排查,现将情况 公告如下: 一、车管所采用的模式为“20选1”自助选号服务,所选号码均为数据库自动生成,不存在托关系人为选靓号行为; 二、目前所有考试科目均实时与交警总队驾考中心联网监控,考试成绩数据实时上传驾驶人数据库,不存在人为因素; 三、车管所推行的是阳光警务,对能办理的业务权限及收费标准,除在大厅公示外,还以公告,方便群众了解办理; 四、经深入调查,收受办事群众财务、礼品的,均为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是非法中介,并非与车管民警有利益关系,车管所已经将依法查处的有关人员,移送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五、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车管所专门设置了业务-,并在业务处理大厅抽调专门警力负责业务办理引导和现场咨询答疑。 今后工作中,凡发现有闲散人员或非法中介违法从事选号、驾照包过等行为的,请及时拨打监督举报-车管所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彻底肃清不正之风,全力营造阳光警务,倾心服务广大群众。 特此公告 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9月19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