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0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洪洞通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合议庭成员、破产管理人以及债权人等20余人参会。 年1月23日,通力公司因长期停产歇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恢复经营无望,并以此为由向洪洞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我院审查案件后认为,通力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受理条件,遂裁定受理通力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该公司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 年3月28日下午3时,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洪义带领合议庭成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段晓霞,合议庭成员、员额法官段建平,法官助理王彬彬,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前往通力公司,召开了破产管理人履职督促会,要求破产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并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做了详细安排,使得本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会议第一阶段由民事审判庭段晓霞主持,合议庭成员向通力公司债权人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责,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 会议第二阶段由指定债权人主席主持。会上,破产管理人就申请破产的原因和理由进行了说明,通报了此前的工作情况,以及债务人资产核查情况和财产管理方案;审计人员宣读了审计、评估报告。管理人对到会债权人进行了核查,确认了其中3户债权人债权,不予认可1户债权人债权。会议组织债权人对《洪洞通力机械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进行了表决,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3张,弃权0张,在监票人监督下,对收回的表决票进行了查验,其中有效表决票3张,最后达成表决决议,一致同意该管理方案。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均顺利完成。 洪洞法院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本次债权人会议以保障债权人利益为目的,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重要环节,是我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对优化我县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民事审判庭 文字:王彬彬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