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县管十三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及职责,保障河道工程正常运行和行洪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号)、《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水河湖[]10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县十三条河流管理范围进行了划界。现将本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原则

(一)有堤坝段划定原则:县城区及有关乡镇有堤防的以堤顶以外5~10米为河道管理范围,界桩安装在红线范围,河道保护区范围详见该段标示牌,在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须向水利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涉河手续,违者依法追责。

(二)无堤坝段划定原则:无堤段河道划界范围根据河道无堤段现状,按照河道二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确定。

二、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公告涉及县管十三条(大洪峪涧河、广胜寺涧河、轰轰涧河、金钩子涧河、涝河、曲亭涧河、三交涧河、师村涧河、石姑姑涧河、石止涧河、团柏河、舞阳涧河、兴唐寺涧河)河流。

三、管理范围

水利部门管理范围为:左右岸堤防背水划界界限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对上述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土地改变用途以及侵占毁损水利设施等行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河流的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是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増强群众保护河道法规意识的前提,将为河道管理和执法提供有力的依据和保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进而整体提升全县河道管理水平。

洪洞县人民政府

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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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这些村子、学校…被点名表扬,快来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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