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进群领取备考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教师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见文末)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时间以招聘公告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年、年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42号)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5.报考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要求,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 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洪洞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洪洞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年9月1日8:00至9月5日下午18: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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