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院党组年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2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察组一行七人在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国希同志的带领下,进驻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并召开动员大会。市院四级调研员、巡察组副组长董新平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洪洞县院全体干警及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柳荫同志主持。 首先,党组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董新平同志宣读《中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国希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全面从严治检,坚定不移搞好政治巡察;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四是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我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柳荫同志代表我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做了表态发言: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载体,是上级检察院党组对下级院领导班子进行监督的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支撑。开展巡察工作,将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上级的方针政策,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有助于我们正视存在的问题,促使我们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市院党组在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对有问题的解决问题,发挥的是“啄木鸟”作用;对没问题的加以提醒,发挥的是“预防针”作用;对干事创业的干部,发挥的是“保护神”作用。这次市院巡察工作,是对我院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的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以及各项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这次巡察工作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接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要精心组织安排,全力搞好配合。巡察工作是严肃认真的组织行为和政治活动,是否能配合好巡察组工作,检验着洪洞县院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觉悟。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市院巡察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党组要按照本次会议作出的部署,尽快把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指定一名专门联络员,负责与巡察组的协调和配合工作,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要保证质量,按时办好。这次巡视的主要对象是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我本人作为党组书记,一定会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班子成员也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查找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履职尽责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全院干警要以对组织、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要畅通巡察组同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干警的接触渠道,全力保障巡察组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我院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检察工作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同时,要认真整改问题,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切实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是要注重巡察成效,促进工作发展。市院开展巡察工作,这对我院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对我们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更好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添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全院干警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组的监督,主动认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意见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实效。我们要以此次巡察为新的起点,深入开展“四大活动”,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院党组的要求上来,确保省院、市院的决策部署在洪洞检察院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要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要持之以恒的抓作风、改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变异,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不断促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上率下、忠实履职,努力争创一流业绩,推动洪洞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最后,组织全体干警对我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组织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年11月12日 (政治部供稿)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