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有效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3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洪洞县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清除大班额规划,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就近、免试、划片、分配”的原则。按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常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由中心校分配入学。 (二)属地管理原则 在县教科局统一领导下,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公、民办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生分配工作。初中学校按中心校或县直小学确定分配名单接收学生。小学按划分片区完成本校学生招录。民办学校在中心校领导下招生。中心校长或县直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促进均衡原则 各校要严格按照均衡发展要求,规范招生。稳定农村学校生源,做好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办好百人以下小学和教学点。 (四)规范招生原则 按照省厅关于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公、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容量控制在50人以内。 (五)信息公开原则 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各学校要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部公开。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为年8月31日(含31日)前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对象为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时间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年7月20日前,新生录取工作7月30日前结束。进程安排见附件1。 五、招生办法 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划片就近依序招生;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民办要统筹”原则,探索规范民办学校招生途径。 公办学校依《洪洞县年小学毕业生升学流向汇总表》对学生进行分配。所有到市直、或县内民办学校报名的学生,需填写《不参与片区公办学校分配申请》。 未被市直或县内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持《不参与片区公办学校分配申请》,回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报名,由中心校分配到有学位的学校就学。 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报名时应持全国学籍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义务教育证。到县内民办学校报名,还需持《不参与公办学校分配申请》。 初中新生报名时学校应查验学生身体体检证明。 小学报名时学校应查验预防接种证或与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小学新生按片区,直接到指定片区学校报名。 城镇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程序见附件2。 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2.乡(镇)有两所以上初中的,由中心校按初中轨制确定每所初中学校片区。 中心校(县直学校)将参与公办学校分配的公、民办小学毕业生按户籍、居住地分配学生就近升入公办初中。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按属地原则,在县教科局统一指导、中心校具体领导下招生。中心校安排专人审核不参与公办学校分配手续,接受民办学校毕业参与公办学校分配学生(监护人)申请。 民办学校向当地中心校提供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洪洞县年小学毕业生升学流向汇总表》。填写参与公办学校分配、不参与公办学校分配、校内对口直升的学生信息(新英学校、晋洪学校交基教股,基教股根据学生户籍将学生信息转相关中心校)。 1.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生(监护人)持不参与公办学校分配申请审批手续到民办学校报名。不参与公办学校分配申请审批手续是民办学校学生学籍注册的依据。 2.学校按照“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和采取“面谈、综合素质考察”等办法进行招生录取。 3.严格按审批轨制、范围招生,认真执行小学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的班额规定。 4.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小升初”在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可“对口直升”。 (三)政策保障群体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持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由有关学校审核集中后报基教股,基教股核查后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通知相关学校为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2.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可以选择到洪洞县特殊教育学校或就近随班就读。因身体原因无法就学,由洪洞县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各校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因身体原因确需推迟就学者,经片区学校、中心校、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迟一年入学。 3.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要摸清片区留守儿童的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保证不让一名留守儿童失学,对于缺乏走读条件的学生可综合考虑安排到具有寄宿制条件的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公正,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北京治疗白癜风费用多少钱北京哪个医院治疗白癜风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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