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32号)和《关于下达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号)文件精神,我县定于年3月份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75人,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3月28日后出生),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失业高校毕业生; 4.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注: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通过洪洞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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