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洪洞县“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政法委: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三零”单位创建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重大矛盾及时预警,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涉稳信息,定期分析研判稳定形势,预测预警预防重大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员作为信息员、宣传员、矛调员、协管员、服务代办员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有效发挥调解队伍作用,网格员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

县信访局:牵头组织全县“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围绕“零上访”单位创建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细化任务、措施;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加大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涉访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五包一”工作责任制;加强源头化解,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涉访人数同比下降;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机制,加大基层对信访群众的吸附能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全县“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围绕“零事故”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细化任务、措施;督促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善,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全县“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围绕“零案件”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细化任务、措施;加强日常督促指导;依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完善各警种协作和区域协作机制,突出打击重点,提高打击的实效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及时解决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强治安管理,严格对重点人口、“五管”人员等的监督管理,防止漏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根据社会治安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技术视频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建设,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或企业、单位家属区出租屋登记备案率达到%;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管理重点物品,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器具等物品规范管理、使用;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开展重点整治;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非法枪支弹药等重点物品的管理,力争不发生重特大涉爆涉枪案件;加大旅馆业、旧货业、废品收购业、娱乐服务场所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实现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治安案件当年零发案。

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三零”单位创建过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治安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和促进基层政权建设以及各种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将“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绩效纳入干部考核范畴,为全面落实“三零”单位创建的各项措施提供组织保证。

县委宣传部:广泛宣传“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基层各单位争先创优,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

县直工委:协调、指导县直部门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安排政法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与项目主管单位一同加强项目管理。

县教育和科技局: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以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等再上新水平。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本系统所属企业及县政府指定监管的企业开展平安创建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县民政局: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切实维护辖区村(居)民、内部职工合法权益,加大对困难人群、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困难帮扶;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活力,加快培育活跃在村(社区)的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鼓励其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助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拥有社工资格证的人员待遇,鼓励社区社工参加培训,系统学习社会工作理论知识,考取社工资格证;积极吸纳受过社会工作系统教育的专业社工到社区居委会工作班子中,推动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年轻化与知识化。

县司法局:动态掌握情况,对辖区内村(居)民或单位职工及其家属中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措施到位,组织有关力量制定帮教方案,帮教对象当年无违法犯罪现象;普法宣传形式多样,注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配有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深化,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化一般性安置帮教基地和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场所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心理疏导、代办业务等,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凝聚全民守法共识;深入开展宪法“七进”活动,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县财政局:根据“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需要,对“三零”单位创建部门所需的经费,给予财力上的支持和保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住建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实现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向好,安全责任明晰落实,安全发展体系初步构建。

县农业农村局:狠抓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配套措施。

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平安景区建设,加强文物安全管理,防止盗掘古墓葬等文物犯罪发生。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议,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洪洞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及职责;成立社会心理服务县级专家库,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管理队伍。在部分重要场所构建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年底前,以村(社区)为单位,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在村(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心理辅导室的中小学比例达到60%以上。50%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易肇事肇祸严重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发放全部到位;医院创建。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纠纷预防与应对的专题培训。推进警医联动,医院设立警务室;做好纠纷调解,完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医院和70%以上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调委订立合作关系,有效化解医患矛盾,降低医患矛盾发生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涉军人员重点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洪洞县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暂行办法》,构建职责明晰、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渠道畅通、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的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体系。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选和集中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隐患整治任务落实,强化管理措施,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当年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的矛盾纠纷体系建设与矛盾化解工作。

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整治,推动“三零”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人民法院内设调解机构健全。

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强化诉讼监督;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策措施;认真研究部署检察系统参与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的工作措施,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团县委:加大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不断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团员青年依法进行诉求表达,维护青年职工合法权益,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示范岗、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向上的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内部和谐稳定。

县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工作优势,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妇女维权站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推动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设置妇女组织;加强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类妇女社团的联系,指导帮助其开展工作;引导妇女依法有序就近诉求表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计划,设置专职调解员公益岗位,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妇联组织网络,及时发现、报告婚姻家庭纠纷激化的苗头和隐患。

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县直集中办公区各单位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县政府办督查股:做好地方金融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增强化解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的工作力度,建立防范非法集资的长效工作机制。

县邮政管理局:加大寄递行业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和表率作用,强化工作措施,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本领域、本单位的“三零”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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