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扎实推进“向人民群众交好账”实践活动,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检察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并以“求极致”的办案理念为标准,切实做到“小案”不“小办”。

近日,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审查逮捕案件。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是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系聋哑人,为了使段某某在讯问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充分地表达意见,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沟通,主动为犯罪嫌疑人段某某聘请了专业的手语翻译老师进行现场同步翻译。鉴于该案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检察官只能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进行讯问,之后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回答均通过手语老师的专业翻译进行传递,最终讯问得以顺利完成。在这场“无声”的提审中,聋哑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也充分“发声”,表达了其真实意思,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

后经审查,现有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具有盗窃前科,此次盗窃的对象又系残疾人,据此,洪洞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逮捕决定。

一个简单的案件,一场特殊的办理。承办检察官在手语翻译老师的帮助下,克服了双方的交流障碍,将法言法语传达到无声世界,让犯罪嫌疑人“听到了”法律的声音,从而保障了聋哑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彰显了检察人文关怀。但其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后,仍不思悔改,继续窃取他人财物,虽系聋哑人,但也不能成为其犯罪的理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哑人虽然是弱势群体,但如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同样不能逃脱法律的惩罚。一个简单的案件让法律温度在公平正义和人文情怀中得到有力彰显。

来源▏山西法治报临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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