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洞县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洪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下列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予以曝光,并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到洪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如实申报财产。 洪洞县人民法院将分批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名单为滚动名单,不做长久生效用,一旦被执行人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请与我们的联系人联系,我们会及时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诚信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请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严正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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