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了社会稳定和基础粮食生产安全的大局,始终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工作,特别强调把保护基本农田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坚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动摇的原则精神。然而,在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北街村,非法占地等现象依然猖獗。

近日,本站接到洪洞县赵城镇北街村村民举报:反映北街村村长卫小宾侵占百姓口粮田耕地的恶性事件。因关乎百姓口粮田——食之大事,本站随即委派我站工作人员前往事发地核实调查。年9月23日,本站人员驱车前往赵城镇北街村核实,经向当地村民咨询核实后,我站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个本不该发生在法制健全的社会里的,非法占用村民口粮田耕地而用做开设澡堂来盈利的恶性事件。据某村民讲:大约多年前当地赵克公路修建完工后,北街村划分的土地每人大约2.7分地,他家总分了1亩多水浇地,多年来这位村民全家勤勤恳恳种植庄稼,全家整年的口粮全凭这1亩多水浇地维持。但是近年来,卫小宾利用北街村村长这个特权、强占了本村多家村民口粮5亩多地,私自建筑了名字叫汇鑫阁的多间房屋澡堂,用作给个人盈利。写到这里,我站工作人员不禁被本街村村长卫小宾利用手中职权而做的事情震惊,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北街村本来就是地少人多,村民分到手的那一小块土地,即便每年勤勤恳恳、打下的粮食也难以维持到年底。但是,怎么还会有人利用特权侵占赖以维持生命的口粮地呢?我们不禁要问询这位”卫村长“是谁赋予你的权利可以强占村民口粮地?是他有保护伞,国家的法律制裁不了呢?还是与某些单位权钱交易、利益攸关,主管单位渎职不力呢?这一切都在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去挖掘!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相关规定:采取默许违法、纵容抢建、向违法占地人收受好处等方式形成违法占地事实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政策规定追究责任;对存在“放水养鱼”现象的乡镇(管理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关于洪洞县赵城镇北街村非法侵占村民口粮地的恶劣事件,望山西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及洪洞县各主管单位引起重视!对于非法侵占村民口粮地的违法人员根据国家法规依法处理!对于直接监管部门职能不力跟据国家行政管理条款做出严肃问责,还洪洞县赵城镇北街村百姓合理的公民权益。

来源:市场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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