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高检院、山西省院、临汾市院及洪洞县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中央、高检院、山西省院和临汾市院和洪洞县委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底线意识,强化风险担当,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高检院山西省院、临汾市院和洪洞县委的部署上来,带头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联防联控举措。 二、强化守土有责,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 全体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正是阻断疫情蔓延扩散的关键阶段,要严格依法规范防控责任,做好本院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报备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负起责任,如发生检察人员及家属被感染、疑似被隔离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要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全体干警要讲政治、顾大局,带头响应、遵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切实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防疫知识,主动做好亲戚朋友等身边人的提醒劝导工作,坚持传播正能量,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三要配合做好疫情筛查工作。要做好春节期间外出返回人员及家属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洪洞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观察,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时,要坚决按规定进行隔离,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防止症状扩散,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要减少外出办公、办案,避免大规模集体性活动。后勤中心要做好本院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节后上班后要减少不必要的会议、集中学习等聚集性活动。认真落实好“”检察服务中心等重点部门和办公办案场所的防疫防控工作。 三、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要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一要充分发挥职能,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等行政部门,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要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支持工作。第三检察部要监督支持监管场所落实有关要求,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高度重视新入监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重大疫情及时上报市院。 四、守土尽责,严守岗位,严肃问责 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岗值守,有事报进展,无事报平安。带班领导要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好各项防控工作。对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年1月28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