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举办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决定举办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三亚赛区)比赛。 一、大赛主题 自贸海南共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根据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赛制分组,三亚赛区分别设乡村振兴组、综合组和退役军人组三个组别,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 退役军人组(6月中旬) 乡村振兴组、综合组(7月中旬) 决赛 退役军人组(6月下旬) 乡村振兴组、综合组(7月下旬)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工作办公室。 承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市就业局) 四、参赛对象和条件 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在校生与社会人士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群体参赛。 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要求,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年三年间参加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含原海南省创业大赛)(含三亚赛区)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技术升级产品、原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均不得重复参赛。被聘为海南省创业导师的个人及所属团队、企业或机构,直接参与投资的项目报名参赛须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乡村振兴组 参赛主体为有志于投身海南乡村振兴的返乡创业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截至年5月31日在海南省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参赛项目须已落地并实现正常运营,以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当地就业(吸纳与带动就近就业、创业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3人)为主要目标,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综合组 参赛主体为截至年5月31日。在海南省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退役军人组 参赛主体为由退役军人(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创办、持股或担任团队核心成员的企业或机构(截至年5月31日在海南省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满1年以上)。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退役军人。 五、报名方式 参赛报名统一通过网上报名和上传资料(其中:退役军人组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乡村振兴组、综合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5日)。报名渠道如下: 网络报名 报名方法 登录网上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