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6/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年第一季度新申报的保障对象进行公示的通告

按照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经过居委会、社区及有关部门审核,年度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40户,现予以公示。凡对公示保障对象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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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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