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年度第三季度新申报的保障对象 进行公示的通告 按照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经过居委会、社区及有关部门审核,年度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户,现予以公示。凡对公示保障对象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举报。举报(公示名单附后) 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年9月18日 年度第三季度新申报保障对象 公示名单 (来源:今日洪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
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年度第三季度新申报的保障对象 进行公示的通告 按照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经过居委会、社区及有关部门审核,年度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户,现予以公示。凡对公示保障对象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举报。举报(公示名单附后) 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年9月18日 年度第三季度新申报保障对象 公示名单 (来源:今日洪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