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洪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会上,洪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元峰作了关于刘媛媛等同志任免职情况的提请报告,随后刘媛媛等同志向人大作供职发言。 会议全票通过了此项人事任免决议,任命刘媛媛同志为洪洞县人民法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张群智同志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席成建、李辉钢2名同志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赵建设、江淼2名同志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详情点击?喜报!洪洞县人民法院6名同志接受人大任命并宣誓就职来源:洪洞县人民法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