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洪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1号

洪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闫晋洪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郭芳芳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付雪海同志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免去:

程延平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书明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年4月12日

洪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2号

洪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艳艳、陈清坤、郝泽荣三名同志为县人民检察委员会委员;

贾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公告。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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