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机动车辆的 通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严厉查处醉酒、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县人民群众出行打造平安畅通交通环境,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自5月1日起严厉查处农村地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通告如下: 一、严查范围:全县所有城乡道路。 二、严查对象:酒驾、醉驾各类机动车(含电动车)行为。 三、严查方式:公安交警将根据重要节假日(含婚丧嫁娶日),城乡重点酒(饭)店、重要路段、采取错时巡查、密集联动,集中打击。 四、对涉嫌酒驾、醉驾当事人,公安交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视违法情节分别予以罚款、拘留、吊扣(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现场拒不配合公安交警依法查处、恶意袭警的当事人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查时限:自5月1日起至年底。 六、请广大群众及有车户,速到本村委或实名警务室报名参加安全教育,办理二、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相关证件手续,公安交警将视情况协调、提供上门服务。 七、公安交警部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酒驾、醉驾严重违法行为,并对公安交警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监督-。 特此通告 二零一九年四月 宣传室驻辛村乡西李村警务室人员对车辆进行劝导宣传工作 广胜寺中队驻广胜寺南堡村警务室人员通过大喇叭播报酒驾、醉驾整治通告 车管所驻景村冯雄警务室人员对车辆进行劝导宣传工作 公路巡警中队民警在龙马乡西庄村、塾堡村发放酒驾,醉驾通告 公路巡警中队驻龙马乡张家庄村警务室人员对车辆进行劝导宣传工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