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按照文件要求,已经实施有一段时间了,其目的是为了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方式是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当然,具体到各个地方,会有不同的细则来进行落实,那么,这项工作实施的效果究竟怎么样呢? 首先,从网上的报道来看,各个地方都很重视,特别是实施的主体,县这一级,上至县长、书记,下到教育局干部、各学校校长都有参加专门的研讨会,来商定如何能够精准地落实“县管校聘”这一政策,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细则方案,一方面这样的会议表明了地方落实上级政策的决心并付出行动,另一方面也表现出,涉及该政策的核心“老师”是没有任何建议和话语权的(从报道的参会人员可以看出)。 其次,从已经实施的县份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1、理想的政策与实际的执行情况差别太大,简直是“歪嘴和尚念经”。在某地实施了“县管校聘”之后,由于执行的原因,导致本学校原有的教师没有被聘上,从而被转拼到乡镇小学上课,导致该学校教学力量不足,无奈之下请求落聘老师回来上课这种事情发生。而有的地方,却因为细则制定太过严格,导致全县有多名老师落聘,这样的情况让教育局无从处理,毕竟要把名老师安排妥当,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2、上面说的是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还有制定政策出现的问题,由于“县管校聘”其实质是无限扩大了校长的权力。在实行还政策之前,一个小学的校长权力已经足够大了,他们对老师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业务管理上,而老师的人事关系,则由教辅站与教育局共同管理。在执行政策之后,老师的业务管理仍然在学校,但是其人事管理已经从教育局和教辅站下放到学校了,这个时候,校长实际上掌握了整个学校的人事权力和业务指导权力,人事权力可以决定你的去留,业务指导权力可以决定你做什么,怎么做,获得报酬怎么样(通过绩效二次分配),这样的校长,对于老师来说,只要你想工作,就得俯首帖耳(不然,新的一轮聘用时,直接让你落聘滚蛋)。 3、通过“县管校聘”,优质教育资源是否能够得到重新的分配,这个答案不好预估,但是,权力寻租的局面责不可避免,同时,学校老师队伍的稳定性则大受影响,甚至老师无心教学。具体来说,在该政策实施之前,乡镇的老师,因为编制的原因,总是通过各种办法,来达到进市区的目的,常用的方法就是跟岗,在这种情况下,老师的队伍是相对稳定的,而政策实施以后,老师编制对其束缚的力度将会大大减小(所有教师编制都在教育局,正是因为这样,通过校聘,老师才能在县内自由流动),那么以往跟岗的教师,只要被聘上,就可以达到进城的目的。 而是否聘用一个老师,一般决定权肯定在学校校长手里(即使方案由教育局出,但其来源肯定是各个学校,毕竟,教育局肯定不太了解各个学校的具体细节情况),这个时候,权力寻租必然出现。 而权力寻租的出现,必然导致现有的教师队伍,老师无法安心教书,已经被聘的要围绕校长转,确保其下次仍然可以被聘上,而想来该学校的,更是要想方设法的围绕该校长转,以便下次有机会被聘上。 最后,虽然“县管校聘”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料之外的情况,但是,作为教育改革的一个方面,出了问题不要紧,我们只要善于归纳解决问题,最终“县管校聘”所要达到的目的肯定可以实现,而我们的教育资源也会更加平均合理化。 你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