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甘亭污水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单位在拟建项目附近的村镇公告了洪洞县甘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公告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述 洪洞县甘亭污水处理工程为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甘亭镇羊獬村西1km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总投资.77万元,项目建设拟由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工程投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包括进水井及粗格栅、一级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AO池、二沉池、二级提升泵池、净水车间、紫外消毒间、污泥泵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综合楼、生活辅助用房、生产辅助用房、门房等建构筑物。污水管网总长度4.km。处理规模:m3/d。设计年限:设计年限为年。本工程主要服务范围为甘亭镇镇区及镇区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甘亭镇区的农畜业污水、临汾开发区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站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汾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工程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污染: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厂区恶臭、食堂油烟、实验室试验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2、对声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3、对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可能对环境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栅渣、沉砂、废生物滤料、药剂废包装(非危险废物)、脱水污泥、废化学试剂、直接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和容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隔油池浮油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各环境影响因素,本工程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最终使各项环境影响因素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并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本项目采用CYYF城镇污水厂全过程生物除臭工艺,除臭后的废气排放厂界可达标,厂界设置高大防护林带,厂内进行绿化,在厂区空地、路边等种植一些除臭效果较好的树种及其它灌木、花草;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化验室分析室安装有通风柜(自带活性炭)以吸附化验室废气,通过排气筒至综合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15m。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 2、声环境保护措施:噪声治理可因地制宜,视不同情况采取设备降噪、传播途径阻隔及受声者保护三方面措施。在设备选型中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声源,对于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封闭管理,以减轻对周围环境及操作人员的影响。治理后可使各噪音源低于70dB(A)。(1)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2)对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在厂房底层,采用基础减震(橡胶减震或弹簧减震),厂房、操作间设置隔声门窗,以减少噪声向外传递;(3)高噪设备(风机、电机、泵类)应采用隔声间并安装隔声门窗;(4)给职工配备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5)厂界种植高大乔木,降噪吸声。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输送到进水井,与外来污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汾河。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渣、沉砂、废生物滤料、药剂废包装(非危险废物)、脱水污泥、废化学试剂、直接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和容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隔油池浮油等。其中,栅渣、沉砂、废生物滤料、药剂废包装(非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泥运至洪洞县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化学试剂、直接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和容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隔油池浮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的实施将会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汾河水质状况和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虽然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带来一定的环境资源破坏和污染问题,但是这些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及工程沿线,在采取和适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后,影响会有所减少或避免。总体来说,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显著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在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如公众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他相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如对项目以及环评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打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建设单位:洪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工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 邮箱:sxqzyghb . |